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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每天使用前,必须检查高空作业车是否已经有正常的保养
2.操作前,必须确信高空作业车停在坚实的水平地面上,确定手闸已经闸上,所有必要的附件必须到位(如轮胎垫块、安全警示旗等)。支腿必须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,以保证稳定性。如果必须在斜坡上工作(最大为30)。必须全伸支腿,并在高坡一侧工作。
上、下汽车或工作斗必须使用已提供的梯子,踏脚或垫块。
3.工作斗上的操作者必须穿戴安全规范所规定的防护设备,并将其固定在安全锚圈上。
4.操作者所用防护设备必须与工作要求相一致,必须符合安全标准。
5.在操作设备如回转、升臂等,必须确认无交通妨害、周围无障碍物或高压线的干扰。
6.务必使行人远离高空作业车并和工作区域保持一定距离。
7.起重臂下,严禁站人。
8.必须缓慢地操作控制阀手柄,以达到平滑的动作,防止突然启动或停止,防止坚实的物体接触臂与工作斗,如树枝、建筑物等。
9.绝不允许工作斗承受侧向旁载荷,或者从工作斗上部离开工作斗到别的建筑物上,或用工作斗侧向拉动物体。
10.工作斗的额定载荷为200Kg,不准超载。额定载荷包括操作者、工具、物品等全部,
11.不准站在、坐在工作斗的边缘上或把肚子靠在工作斗边缘上。
12.不准在工作斗上放置梯子、垫子,以增加工作斗高度。
13.不准在升臂或工作斗内有人的情况下移动作业车,否则将引起人身伤亡事故。
14.在运行时,臂与支腿必须处于正常的收缩状态。
15.如发现操作或功能失常,请立即联系生产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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